为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和专长,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使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 、公开透明 ,学院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41 号),天津农学院教务处文件(农院教〔2020〕20 号) 以及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制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 、转专业的原则
一年级在校学生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生在校期间限转专业一次 。根据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教学实施、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要求的,可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不允许转专业以及特殊情形可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参照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实施。转入我院要符合高考选科要求 ,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
二 、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
1. 领导小组与专家组
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各系主任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并审核各专业接收学生名单。
专家组分别由各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具体负责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 ,面试考核等工作。
2. 转专业学生具体的遴选方法
(1)学院对拟转出的学生 ,核定申请材料后 ,转交拟转入学院。对拟转入的学生按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专业转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进行考核遴选。专业转入名额原则上不允许超出实施方案中设定的计划名额。
(2)转专业考核结束后, 学院汇总整理考核结果 ,召开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转入学生名单,以纪要形式报教务处备案,由院长在《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教学资源、学生学业修读状况及转专业考核情况,确定学生具体转入年级。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1)专业转入与转出学生名额 。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现有学生人数的 10%。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 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 20%,如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出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 20%,则按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可申请转专业学生。
(2)专业转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综合评价包括期末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考试成绩主要以期末成绩为参考,在绩点排名基础上按照 1:2 的比例进行笔试和面试 ,然后依据专家组对学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加大对学生学习积极性、专业认知和适应性、职业发展需求等方面的考核权重。
(3)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批准转专业的学生 ,必须在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办结转专业相关手续,过期按自动弃权处理,不予补办。
(4)工作流程,包括申请资格审核、考核方式、公示、复议等环节及各环节时间安排,包括联系方式,包括接受学生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等,在每年秋季学期末学院网站公布。具体事宜可咨询 23781297,联系人:孙老师。
四、其他
学院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有序安排好其教学活动及原专业所学课程的学分认定 ,对课程补修和修读计划等进行指导。
1. 学生转专业前已修且已取得学分的课程, 经转入学院审核通过后 ,可以做学分认定 。予以认定的课程成绩按原考核成绩记录,不能做学分认定的课程按照公共任选课处理。
2. 学生转入专业后须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开设但未修读 (或未认定)的课程。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3. 特殊情形学生,接收学院视转专业学生具体情况,注册相应年级学籍。
五、相关附件